抄表:公司營業區為內湖、南港、汐止三區,公司分2區單

    月抄表,單月為南港、汐止及東湖,雙月為內湖地區,如遇

    國定假日抄表日期微幅調整。

一、 一般家庭2個月抄表一次抄表日期1日至25日左右。

二、 商業用戶每月抄表,抄表日期每月底至月初2天。

三、 本公司每月或隔月派員至用戶處所查抄天然氣度數,另可採取下列報度數方式:

1. 電話語音自報度數(27913491分機555)。

2. 電話專人接聽登錄(上班時間2791349191)。

3.網頁自報度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