抄表:公司營業區為內湖、南港、汐止三區,公司分2區單、
雙月抄表,單月為南港、汐止及東湖,雙月為內湖地區,如遇
國定假日抄表日期微幅調整。
一、 一般家庭每2個月抄表一次,抄表日期1日至25日左右。
二、 商業用戶每月抄表,抄表日期每月底至月初2天。
三、 本公司每月或隔月派員至用戶處所查抄天然氣度數,另可採取下列報度數方式:
1. 電話語音自報度數(27913491分機555)。
2. 電話專人接聽登錄(上班時間27913491按9按1)。
3.網頁自報度數。